格尔木市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第138期(总第7867期)
今年以来,在省州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力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全市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明显趋于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放在中心工作的位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早计划、早安排、早预防,3月份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工作任务。同时,结合全市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格尔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8年度工作要点》,保证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计划开展。
二、强化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市政府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签订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约200余份,加快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结合春夏季复工复产企业多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组织化工、矿山领域专家67人(次)协助复工复产验收检查工作,严把复工复产检查关。目前共检查34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领域企业13家、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10家、工贸领域企业11家,均已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大春节、“两会”和五一劳动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共检查工矿商贸企业94家(次),排查隐患688条,完成整改602条,整改率87.5%,下达执法文书272份。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执法,加大预防性处罚力度,形成了强大的执法震慑效应。目前共对6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成品油销售行为,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窝点4处,有效规范了成品油销售秩序。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周活动。坚持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微信、QQ群、短信和集中宣传、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市安监、卫计等部门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各类宣传教育4场,对全市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深入企业为一线职工进行免费体检。二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结合国务院及省安委会通报的相关事故,认真汲取“4·16”华明建材汽车油箱爆闪事故、“4·22”盐湖海虹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检查和隐患整治,警示督促各企业进一步提高站位,从严落实责任、从严遵章守纪、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检查执法,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三是提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质量。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操作技能水平。一季度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1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切实做好安全经费保障。将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对执法装备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维护保养,对不足不全的装备进行补充完善。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设备功能调试及项目验收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将66家重点企业纳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有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时效性,该系统目前已正式开始试运用。三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把应急管理规范化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市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完成,行业专项应急制度,纵向紧密衔接、横向全面覆盖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形成。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