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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80218/2018-00081 文  号: 格政〔2018〕79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世界盐湖城—www.788sb.com 发布日期: 2018/5/24
关于同意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格政〔2018〕79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格国土资〔2018239号)收悉。根据市土地管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1次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同意将位于八一东路与通宁路交汇处冶廷祥青云大厦建设项目(总面积1156.1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至泰山路与星园路交汇处东南角,置换地块面积为1156.10平方米。

二、置换后1156.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1年11月5日。

置换后土地开发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要求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