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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5080218/2018-00082 文  号: 格政〔2018〕84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服务对象:
发布单位: 世界盐湖城—www.788sb.com 发布日期: 2018/5/27
关于印发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格政〔2018〕84号

 

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工分工意见的通知

 

行政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切实做好政府工作,根据省州统一安排现将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8525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工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分工。

一、总体要求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青海的具体体现,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第一步,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四个更加”打下坚实基础;第二步,20202022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不断丰富“四个更加”的内涵,建设物阜民丰、开放包容、充满自信的新青海。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今后五年主要工作部署

(一)实施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战略。

   1. 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构建“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加快培育“两个百亿元”农牧业产业和“五个千产业集群”工业产业,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普及提升,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五大生态板块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好生态功能提升、资源节约提效、环境治理提质、国土绿化提速、生态制度构建五大行动,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行政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

3)全面分析公众社会心理诉求,解决好突出民生问题,发挥好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牵头单位:各行政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4)坚持“两个生态”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督察和审计监督,抓好党建责任实化、队伍能力优化、组织建设强化、作风建设转化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实施推进“四个转变”新思路战略。

  5. 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

5)持续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市场导向绿色

技术创新体系、清洁低碳和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五项绿色细胞工程”行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6. 加快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

  (6)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先进市创建和升级活动,加快实施“十三五”藏区发展规划和对口援青规划,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更多的青海经验、青海智慧。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7. 加快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转变。

7)抓住“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脱贫攻坚、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战略机遇,更好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各行政委员会

8)抓住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的机遇,把光热发电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效率优势、市场优势的特色支柱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9)抓住2022年冬奥会机遇,大力推介能体现青海特征的吉祥物、纪念品,提高大美青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

8. 加快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

10)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旅游局,各行政委员会

11)通过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牧民适应生产发展力与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挖掘传统文化潜力,打造特色劳务品牌,让农牧民的身份变成崇高职业。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各行政委员会

12)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牧业由单一种养向种养加销售深度融合、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由种(养)得好向卖得更好转变。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东、西城区行政委员会

(三)实施统筹“四化同步”发展战略。

9.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13)着力实施“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大数据发展等“三大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中的综合集成应用,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电信格尔木分公司、中国移动格尔木分公司、中国联通格尔木分公司

10. 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

14)着力实施产城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经济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发挥工业化对城镇化的牵引作用,实现工业化为城镇化提供动力活力、城镇化为工业化提供空间承载的互促互动。

  牵头单位: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11. 推动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15)大力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打造开放“柴达木”。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6)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牧业与旅游休闲、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打造更多有文化、有产业、有支撑、有品牌的高原特色美丽小镇,打造休闲农牧业,走农牧业内涵式发展道路。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旅游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东、西城区行政委员会

17)培育和造就更多懂农牧、爱农牧、为农牧的“三农三牧”工作队伍,推进“三农三牧”现代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的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东、西城区行政委员会

(四)实施加快“四个更加”提速战略。

12. 建设更加富裕新青海。

18)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国家循环经济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更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总量再上一个千亿台阶。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9)加强铁路、公路、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打通各类出省通道,构建更加快捷的出行和运输网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水利局,中国电信格尔木分公司、中国移动格尔木分公司、中国联通格尔木分公司

(20)大力实施民生项目工程,确保各族人民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有更多获得感。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3. 建设更加文明新青海。

21)坚持全民行动,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焕发精神文明新气象,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深入挖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理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深入实施道德模范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4. 建设更加和谐新青海。

2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认真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业离退休职工、乡村“三老人员”工作,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和谐。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各行政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5. 建设更加美丽新青海。

23)深入挖掘长江文化、黄河文化的底蕴,努力做好名山大川和冷凉气候的文章,不断强化湖泊、湿地保护,加快打造全国有影响的旅游胜地、康养基地、文化创意园地。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实施增强“四种本领”锻造战略。

16. 增强学习和政治领导本领。

24)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增强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重视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提高履职的能力和干事的本领。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7. 增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本领。

25)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跟上新时代,努力适应新时代,努力融入新时代。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8. 增强依法施政和群众工作本领。

26)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与人民共安危,做人民的贴心人,依法施政必须过了群众这一关。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9. 增强狠抓落实和驾驭风险本领。

27)落实能力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最大的能力,必须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2018年重点工作部署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 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4.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5. 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6.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遏制金融市场

高杠杆投机炒作,有效防范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有序化解不良资产、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突出风险点。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7.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努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8. 继续实行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9. 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入户帮扶为抓手,强化支持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0. 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把发展短平快项目和培育特色产业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1. 积极对接对口援青,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等精准扶贫行动,持续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年内确保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2. 强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委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3.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推进

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和煤改气、煤改电,统筹做好配电设施改造、居民取暖用气用电补助等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做好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逐步延伸到农牧区。抓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4.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上实施湖长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15. 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委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16.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17.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培育共享经

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建设“双创”

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 积极申报“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青海学者计划”。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开展“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引领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民政局

20. 着力培育实用技能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二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21. 优化要素配置,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的优势企业,扶持一

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招引一批综合效益好的延链补链项目,力争培育规模以上企业10户、培育中小微企业120户;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争创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 开展“两化”融合以点扩面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

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和智能制造工程,开展工业企业“上云”行动,建成2项工业大数据典型示范项目、4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动州级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3. 落实“降税减证提标”三项措施,支持制造业升级发展;

开展“金融暖企”等行动,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局、地方税务局

三是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24. 全面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完成12万吨煤炭产能化解任务,做好企业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省、州、市县(行委)三级联网的房屋租售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培育住房租赁试点。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将在建和库存商业用房改造为住宅和养老、旅游、电商等用房。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加快重点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等步伐,支持企业通过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债务结构。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27. 降低制度性交易、税费和要素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垄断性中介服务。统筹做好各项补短板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8. 完善直接交易电价联动机制,继续执行气、运价优惠政策,力争今年全省降低企业成本5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一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29.开展“项目生成年活动”,有序推进180项重大项目前期。争取启动格成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重点项目提速攻坚行动,加快投资计划和项目资金下达节奏,尽快形成实物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是着力稳定工业增长。

30. 开展工业强基发展年活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和新设备,改造提升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传统产业,全面建成金属镁一体化、一里坪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推动盐湖资源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 实施锂电产业和光伏制造扩能提升、装备制造和生物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链条延伸、关键技术突破、信息技术应用示范等五大工程,推进比亚迪锂电池、金昆仑锂盐、煤制烯烃等项目;优化以锂开发为主的盐湖资源循环综合高效利用技术,加快建设太阳能、锂电池、特色生物等创新集群,着力突破锂盐高纯化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 加强环柴达木地区资源勘查。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3.“一企一策”做好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协调保障工作,抓

好上下游产业对接,跟踪服务在建项目,帮助企业扩产促销,确保规上工业增长7%左右。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是着力推动消费升级。

34.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服务业标准化发展专项行动,深

入推进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现代流通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促进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幸福产业,发展康养产业;实现服务业增长8%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5. 促进服务消费和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消费,对接知

名电商平台,扩大产品线上销售额。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旅游局

四是着力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36. 以创建全国生态旅游示范省为目标,统筹旅游文化产业

互动发展,加快旅游业全域化、全季化、多元化发展,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步伐;深入挖掘昆仑文化丰富内涵;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11%。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37. 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计划,加快农牧区改水改厕步伐,尽快实现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和旅游集散地厕所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旅游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38. 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谋划一批生态利用型、循环高

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项目,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支持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产业,稳步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种养、加工、商贸等产业。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

39.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落实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节能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0. 深化空间规划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

41. 落实和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财政局

42. 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进碳汇交易试点。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 推进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财政局

44. 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大黑土滩科学治理力度,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继续增加生态管护岗位,优先安排农牧民群众参与生态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45. 培育生态保护修复专业企业,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

动计划,完成国土绿化面积61.44万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六)聚焦社会主要矛盾,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46.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清单,实施民生项目工程,着重在幼、学、劳、病、住、弱“七个有所”上用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是就业增收方面。

47. 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军转安置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就业提升行动,启动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

48. 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牧民、科研人员、基层干部等群体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三是教育发展方面。

49. 优化教育布局,全面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高中攻坚计划,扩大公办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着力解决教育资源不够不优、教育质量不高,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需求问题。搭建职业教育“一主五辅”政策体系,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和产教融合,办好特殊教育、网络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妇女联合会

四是文化惠民方面。

50. 积极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和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建成77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州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五是卫生健康方面。

51. 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大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发展智慧医疗和健康产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52.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七届省运会。

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六是社会保障方面。

53. 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工作,实施精准扩面,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继续确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4.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优抚安置,持续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建、改扩建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1个老年活动中心、2个敬老院和1个儿童保护中心项目。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七是住房保障方面。

55. 启动新的三年棚改计划,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改造城镇棚户区4911套、完成省上下达的城镇棚户区综合改造任务、改造农牧民危旧房1115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是稳控物价方面。

56. 续推进“菜篮子”工程,抓好市场价格检查执法,确保价格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

57. 深入推进“六同”工程、“十进”创建,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优秀民俗产业加快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58. 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排除、化解、处置各类矛盾。推广“三种类型、四个层级”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局、网信办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海西、平安海西、诚信海西建设。

59.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不懈开展“两反一防”。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委员会

60. 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

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向上向善、健康和谐的文明风尚。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61. 做实做细预案,强化协同联动,有效应对地震、干旱、洪涝、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地震局、气象局

6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全覆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63.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八)抓好城乡区域统筹,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64. 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牧区开展

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5. 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强牦牛、藏羊、冷水鱼、枸杞、饲草等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建设休闲观光农牧业基地,推动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发展;力争一产增长%左右。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林业局、旅游局

66. 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供销等改革,启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探索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办法,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67. 加快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双改”,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改建提升农村公路1000公里,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做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再建8个高原美丽乡村。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海西供电公司

68.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激励各类人才到农牧区广阔天地大显身手,培养造就一支懂农牧业、爱农牧区、爱农牧民的“三农三牧”工作队伍。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东、西城区行政委员会

二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69. 优化海西开放环境,形成开放发展的战略支点。建设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引导县域经济多极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

三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70.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乡户籍管理改革,拓宽居住证公共服务保障功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71. 推进农牧区产权确权登记,维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

72. 壮大格尔木区域性城市,推动具备条件的县有序设市(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3.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开展“城市双修”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积极发展智能交通,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和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保护历史风貌,抓好品质建设,提升柯鲁柯镇等特色小镇的“颜值”和“气质”,再建4个美丽城镇。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九)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74.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和网上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张网”,加强各级服务窗口管理,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75.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开征环境保护税,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协调增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76. 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农信社改制,深化国家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格尔木支行

77.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和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8. 深化投融资、价格、公车、审计管理体制等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是深化对内对外开放。

79. 积极融入国家自贸区战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申报综合

保税区。深化与沿海沿边地区通关合作,实施青藏国际陆港项目,推进千万美元潜力企业和出口自主品牌双育计划,加快发展跨境电商贸易和物流,打造特色轻工、新能源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保持中欧班列常态化开行。支持盐湖钾肥等重点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进出口总额增长8%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80. 促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海西)升级加力,全面提升重大经贸文体活动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开展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确保招商引资签约率、履约率、到位资金高于上年。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81. 交通方面,全面建成格敦铁路,基本建成格库铁路省内段,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  

  82. 能源方面,扩大新能源装机容量,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进一步打造风、光、热互补型清洁能源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海西供电公司

83. 水利方面,加快建设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哇沿水库、老虎口水库等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84. 通信方面,全面深化“光网海西”建设,打造百兆引领

的高品质宽带网络,实施一批基础网络、数据中心、政务信息、中小企业信息化、物联网等信息化工程,提前布局新一代无线网络。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国防需求。

牵头单位:市经济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电信格尔木分公司、中国移动格尔木分公司、中国联通格尔木分公司

四是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85. 建设非公经济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政策信息,畅通诉求渠道,努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放宽市场准入,消除行业壁垒,梳理一批带动力强的民营企业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计划,稳妥利用多种PPP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支线铁路、油气、电信等领域,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业联合会

  四、有关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任务分工,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准确研判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主动作为。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抓准结合点和工作定位,各司其职,强化协调配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落实同力。

请各牵头单位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625日、12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府将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