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我市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暨湖长制启动会议,贯彻落实省州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部署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级总河长汪山泉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工作重点,全力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推进。
会上,市河长办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市河长制工作进展及各级河长巡河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东、西城区河长办、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河长办、唐古拉山镇河长办、郭勒木德镇河长办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汪山泉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践“五四”战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按照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管护机构、有生态空间、有良好水质、有牢固堤防、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的“四无六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先抓好防汛抗洪,管好水资源,保护好水生态,治理好水污染,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履职尽责,河长制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各级河长要定期开展巡查,乡村级河长要经常性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自我揭短亮丑,早发现、早解决。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行之有效、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河(湖)长制,共同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发挥好民间河长作用,让群众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级河长;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河流动态信息、河长名单,完善河湖长公示牌中河长职责 、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督查考核,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各级河长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评价考核,将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全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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