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局在全市首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海带领党组成员、副局长宋瑞兵,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活动还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参加。
庭审旁听活动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庭审旁听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建好机制。成立以市司法局局长为组长,由市检察院、市法院、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等共同组成的案件评议小组,对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开展案件旁听评议,对庭审旁听案件进行专业评价,查找和分析质量问题,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提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意见建议。二是选好案例。旁听的案件经法律援助中心从当月所有援助案件中精心挑选。主要选取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复杂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案件等。三是做好评议。通过庭审旁听生动直观的对案件承办人仪表、庭审举止、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记录以及代理技巧七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分、效果评审,特别是对承办人列举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备、举证是否有力、法庭辩论切入点是否准确、阐述观点是否明晰、说理是否透彻进行总体评议。
此次旁听的案件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一定代表性,庭审过程中,案件承办人从案件事实、理由、法律依据等方面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旁听人员一致认为,承办人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做到了思路明晰,逻辑严密,举证充分,论证准确。案件受援人也对援助律师的专业素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活动的开展,正式拉开了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的序幕,我们将继续对全市50名法律执业者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每人1件进行筛选旁听,增强法律援助承办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马玉海局长表示: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有利于督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使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2018年,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制度,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提高庭审旁听比例,让庭审旁听活动成为一种常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使“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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