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同意格尔木市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批复》(格发改[2017]774号)文件要求,格尔木市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内容为:按照农业部技术规范要求对2017年全市范围内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验收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给予相应补贴。下达补助资金18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6年度省级配套资金22万元,2017年度省级切块资金165万元。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申请、现场核实、信息录入等工作。经审核确定了66座枸杞烘干设施为该项目补助设施,其中1吨/批热风烘房11座,2吨/批热风烘房39座,3吨/批热风烘房2座,5吨/天多功能烘干窑4座,10吨/天多功能烘干窑10座,涉及农户20户、合作社9户;根据补助标准,共计补助资金186.5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并在项目建设地点的乡(镇)村及生产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将该项目枸杞烘干设施申请补贴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农牧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反馈有关意见及建议。
监督电话:0979-8499917
联 系 人:仲树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