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3日,由国家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组组长、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带领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组一行对我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工作验收。省教育厅副厅长陈鹏同志、海西州副州长余静同志、副市长李晓兵同志及省州市语委负责同志陪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在会议中心召开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格尔木市汇报会。会上,督导评估组观看了我市的语言文字宣传专题片,李晓兵同志就我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并进行了现场提问。在对我市各受检单位督导评估中,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问卷调查和随机交流等方式,对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地核查工作表》,对各单位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督导检查。督导评估先后组抽检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格尔木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人民医院、世邦城市广场、唐古拉山镇、昆仑路街道办事处体育场社区等10个单位和昆仑路、柴达木路语言文字示范街。
通过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认为,我市在全面完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扎实推进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改善保障条件,相关行业、部门、街道、社区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有所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已经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助力城市品位提升和精神文明建设、助推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普遍共识,语言文字工作成为展示格尔木市文化形象的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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